关于发布第一批新型单警装备生产资质企业的公告
政策法规 发布于:2019-10-14
按照《人民警察法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》关于警械生产资格认定的规定,现将我部审核认定的第一批101家新型单警装备生产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。未获得资质的企业不得从事新型单警装备的生产经营。
为严格新型单警装备质量监管,我部将实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机制,派检查人员对单警装备产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,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。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资质企业,一律列入“黑名单”并取消资质。
资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2年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1.第一批新型单警装备生产资质企业名单
2.第一批新型单警装备生产资质企业代号
公安部
2019年8月15日